学费缓交相关通知
一、 概述
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费的,应及时到学工系统网上填写《广州大学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》
二、 对象
经济困难的非毕业生(生源地贷款学生需申请学费缓交)。非经济困难学生和毕业生原则上不能申请缓交学费。
三、 流程
9月初,老生完成网上申请(学工系统);
9月上旬,各学院完成对老生的审核,包括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民主评定,如有书面证明材料可汇总交到学生处;
9月上旬,新生完成网上申请(学工系统);
9月中旬,各学院完成对新生的审核,包括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民主评定,如有书面证明材料可汇总交到学生处。
9月底,学生处审核整理产生《缓交学费学生名单》、《无故欠费名单》。
学院交到学生处的书面证明材料应按学号顺序升序排列编号,如果在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提交过同样材料的,可以不用重复提交。
3.缓交申请的网络路径:学生用个人账户登录校园网学工系统“学生资助”-“申请”-“填写申请表格”-“缓交学费申请”。
4.学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六个月,上一学年度学费未缴清者,不予办理下一学年度学费缓缴手续;缓缴学费的学生将暂缓注册,暂缓注册学生名单待学生处审核后另行通知。
四、 所需资料
《广州大学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》,见附件1。
附件下载:c/document_library/get_file
时间:Dec 23, 2014 3:23:00 PM